近期,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过程中,依法查扣涉案资金(明细附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之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如下:
请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金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地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临沂市兰山区西中环路与聚财五路交会处东200米路北)。
特此公告。
附:无主涉案资金明细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兰山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