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明确自202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超Ⅲ类限值机械及国Ⅲ及以下场内柴油车辆。此次政策将禁用范围从城区扩展至全域,覆盖挖掘机、装载机等常见工程设备,同时豁免农业机械与应急保障车辆,并预留近一年过渡期,既锚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也兼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彰显生态治理的民生温度。

新规以“疏堵结合”平衡环保与民生,避免“一刀切”影响正常秩序。一方面鼓励新能源机械替代,为行业绿色转型指明方向;另一方面要求在用燃油机械安装定位、落实登记制度,通过精准监管减少合规主体的经营困扰。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同步建立,既对违规行为形成约束,也为抢险救灾、民生保障等特殊场景留出弹性空间,让政策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暖意,切实回应了群众对“好环境”与“稳生计”的双重期盼。
作为移动源污染治理的关键举措,此次全域禁行是临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近一年的缓冲期为机械所有者提供了充足的升级窗口,推动行业从“被动淘汰”转向“主动焕新”。随着老旧高排放机械逐步退场,城市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市民的蓝天获得感不断增强,而绿色转型带来的产业升级机遇,也将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实现生态效益、民生福祉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